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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顯微鏡日常使用注意事項:

  1、搬動顯顯微鏡微鏡時,要一手握鏡臂,一手扶鏡座,兩上臂緊靠胸壁。切勿一手斜提,前後擺動,以防鏡頭或其他零件跌落。

  2、觀察標本時,顯微鏡離實驗台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(5cm),以免顯微鏡翻倒落地。鏡柱與鏡臂間的傾斜角度不得超過45度,用完立即還原。

  3、使用時要嚴格按步驟操作,熟悉顯微鏡各部件性能,掌握粗、望遠鏡細調節鈕的轉動方向與鏡筒升降關系。轉動粗調節鈕向下時,眼睛必須注視物鏡頭。

  4、觀察帶有液體的臨時標本時要加蓋片,不能使用傾斜關節,以免液體污染鏡頭和顯微鏡。

  5、粗、細調節鈕要配合使用,細調節鈕不能單方向過度旋轉,調節焦距時,要從側面注視鏡筒下降,以免壓壞標本和鏡頭。

  6、用單筒顯微鏡觀察標本,應雙眼同時睜開,左眼觀察物像,右眼用以繪圖,左手調節焦距,右手移動標本或繪圖。

  7、禁止隨意擰開或調換目鏡、物鏡和聚光器等零件。

  8、顯微鏡光學部件有污垢,可用擦鏡紙或綢布擦淨,切勿用手指、粗紙或手帕放大鏡去擦,以防損壞鏡面。

  9、凡有腐蝕性和揮發性的化學試劑和藥品,如碘、乙醇溶液、酸類、堿類等都不可與顯微鏡接觸,如不慎污染時,應立即擦干淨。不要任意取下目鏡,謹防灰塵落入鏡筒。

  10、使用油鏡觀察樣品後,隨即用二甲苯將油鏡鏡天文望遠鏡頭和載波片擦淨,以防其他的物鏡玻璃上沾上香柏油。二甲苯有毒,使用後馬上洗手。

  11、實驗完畢,要將玻片取出,用擦鏡紙將鏡頭擦拭干淨後移開,不能與通光孔相對。用綢布包好,放回鏡箱。切不可把顯微鏡金相顯微鏡放在直射光線下曝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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